近年來,我國城鎮化快速發展,房屋征遷問題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雖然房屋征遷有貨幣補償和房屋安置,但是很多農村居民還是不愿意搬進商品樓房生活,希望能夠有一塊宅基地建房,過上熟悉的農家小院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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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內缺少全國統一的法律來解決農村集體土地征收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對于征遷后,能不能重新申請宅基地,有些地方出臺了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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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北京市出臺的《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第13條提到: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可以實行貨幣補償或者房屋安置,有條件的地區也可以另行審批宅基地。在海南省三亞市,則規定:由各區、鎮人民政府根據規劃要求統一安排宅基地。被拆遷戶一戶多宅且都被拆遷的,只安排一處宅基地,每戶不得超過1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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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房屋征遷后,能不能另行申請宅基地建房,每個地方規定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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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網友覺得拆遷拿錢或房屋安置都解決了住房問題,何必執念于宅基地建房呢?其實,也可以反過來思考,為什么城里住商品房的家庭,卻想著回鄉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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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樓房固然有很多優點,但我們中國人歷來“安土重遷”,故土情結濃厚,特別是中老年群體,大半輩子住慣了農家小院的生活環境。突然要求放棄農活,住著局促的商品樓房,心里自然是不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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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來住的,就要住的寬敞、舒適。在自家宅基地上施工,50萬就能蓋成3層的洋房別墅,獨衛套間、挑空客廳、觀景露臺、私家影院統統安排,有屬于自家的車位車庫,又不用交物業費,生活非常自在。隨著水電氣網路等基礎設施暢通完善,農村家庭的衣食住行用并不弱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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